公共记录法规定的名称变更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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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9 12: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说在《公共记录法》(第 6,015/73 号法律)修正案中有一个话题引起了很大争议,那么这个话题正是与允许无动机地更改现有记录中的个人姓名或名字相关的话题。 再生产 再生产 这是因为,根据上述规则的新第 56 条,任何先前登记的人都可以向民事登记处请求更改其名字,无论法院的判决如何,并且更改将以电子方式公布。这种允许改变的规则必然需要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 此外,法律规定个人只有一种不合理地修改名字的可能性,任何最终的废除都将取决于法院的裁决。如果有修改,变更信息将传递给负责签发身份证件、公积金、护照、交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的机构。 在法外登记处进行的不合理姓名变更只能进行一次,后续的解宪将取决于司法授权。 此外,第五十七条还建立了新的姓氏变更制度,即一个人的姓氏。因此,出现了一个新系统,彻底改变了该国个人的身份识别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该条第四款的规定,登记负责人怀疑更改名称只是为了掩盖其真实原因,涉嫌欺诈,可以拒绝更正。 56 上面提到的。 在那之前,改变一个人的身份与纠正可能使某人成为社会嘲笑源的情况的需要密切相关。被视为笑 Whatsapp 号码列表 话的名字一直是寻求对公共记录进行合法修改的理由。随着法律的变化,这方面对于座位变更程序不再具有决定性作用。 此外,这些变化符合对 LGBTQI+ 群体的保护,因为更改名字和/或姓氏满足了使一个人的身份适应在公共机构注册的身份的历史需要,允许一个人进行民事行为。按照自己的良心生活,这种态度需要国家本身的保护。



因此,属于该社区的个人将能够使用更加灵活的程序来更改姓名,而无需法官的事先授权,从而使个人在社区面前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 然而,众所周知,改变名字会直接影响一个人与他人和整个社会打交道的方式。无论导致某人更改自己姓名的原因是什么,这种更改都可能会对个人的生活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也就是说,改变身份,即使是为了解决某个可能被嘲笑的问题,也可能并不能完全解决个人与同胞的关系问题,而且根据新的法律制度,也不可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无限次更改您的名字或姓氏。 因此,打算采取更名措施的人应该深刻反省这一行为,因为这种措施日后可能无法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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